合同效力確認糾紛是否可以仲裁?
發布時間:
2023-01-06

  隨著時代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,我們可能會遇到許多法律問題,所以我們應該,所以我們應該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識。如果您正面臨合同效力確認糾紛是否可以仲裁,相關法律規定的問題無法解決,那么合同效力確認糾紛是否可以仲裁?


  一、民法典中的合同效力確認糾紛能否仲裁


  民法典對合同效力確認糾紛是否可以仲裁沒有規定。合同約定仲裁條款的,可以申請仲裁。


  二、有關法律法規

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三條具有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:


  (一)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;


  (二)意思表示真實;


  (三)不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,不違反公序良俗。


 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之日起生效,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

  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,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,依照其規定。


  未辦理批準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,不影響合同履行審批等義務條款及相關條款的效力。


  當事人未履行申請批準等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。


  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,變更、轉讓、終止合同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,適用前款規定。

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》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,可以仲裁。


 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:


 ?。?)有仲裁協議;


 ?。?)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、理由;


  (3)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。


  通過以上分析,我們可以知道,根據《民法典》的規定,民法典沒有規定合同效力是否可以仲裁糾紛。


  合同約定仲裁條款的,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解決合同效力糾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