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時代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,我們可能會遇到許多法律問題,所以我們應該,所以我們應該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識。如果您正面臨合同效力確認糾紛是否可以仲裁,相關法律規定的問題無法解決,那么合同效力確認糾紛是否可以仲裁?
一、民法典中的合同效力確認糾紛能否仲裁
民法典對合同效力確認糾紛是否可以仲裁沒有規定。合同約定仲裁條款的,可以申請仲裁。
二、有關法律法規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三條具有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:
(一)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實;
(三)不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,不違反公序良俗。
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之日起生效,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,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,依照其規定。
未辦理批準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,不影響合同履行審批等義務條款及相關條款的效力。
當事人未履行申請批準等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。
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,變更、轉讓、終止合同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,適用前款規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》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,可以仲裁。
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:
?。?)有仲裁協議;
?。?)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、理由;
(3)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。
通過以上分析,我們可以知道,根據《民法典》的規定,民法典沒有規定合同效力是否可以仲裁糾紛。
合同約定仲裁條款的,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解決合同效力糾紛。